重庆丰都行政服务中心欢迎您

县工商局窗口办理首例个体 “整体转让”变更登记

发布时间:2011-9-5 16:55:00 已阅读:
92,县工商局窗口办理首例个体工商户“整体转让”变更登记。根据重庆市工商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三届九次全委会精神促进市场主体快速增长的实施意见》第十五条规定,在转让双方签订转让协议、明确债权债务责任后,可直接办理“整体转让”变更登记手续。当日,工商局窗口在对一家申请转让变更的家具店实施审核时,采用了“整体转让”变更登记。
这是继市工商局出台促进市场主体快速增长实施意见后我县首例市场主体“整体转让”例子,这一便民政策的落实,彻底解决了长期以来执行的转让方先注销原有的执照,受让方再重新申办新的营业执照这一阻碍个体工商户发展的难题,极大的方便了办事群众。(工商局窗口  毛先娟)

正在加载评论列表...
版权所有:重庆市丰都县行政服务中心 | 咨询(投诉)电话:023-70738666 | 办公室电话:023-70738555 | QQ:309408535 | QQ群:26401597
渝ICP备07004874号
您是第 位来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