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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都县医疗保险局关于更换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8-25 9:07:00 已阅读: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及个人
为进一步作好我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方便广大参保人员就医和报帐,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2011年医改重点工作的意见》(渝府发[2011]16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有关准备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194号)文件要求,我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将于2011年11月加入市级统筹。按要求应使用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制作的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险合一的“社会保障卡”,不再使用现有的“丰都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就医卡”,现将更换医疗保险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保基础数据整理、核对
(一)单位参保的基础数据:参保单位的基础数据必须填报准确(表样,详见附件1),如单位名称(不得用简称)、单位性质、单位地址等,以单位的营业执照(或批准成立的文件)记录的为准。对破产企业的单位名称以“原××(破产清算组)”为标识,并确保关破企业的批文,安置职工花名册,提取余命医疗费的文件和移交协议都要完整。同时还需确保单位地税顺序号的准确性(单位地税顺序号不清楚或没有在地税注册的,请咨询行政服务中心地税窗口,电话: 70606975、70719306)。
(二)参保人员的基础数据:各单位上报人员信息时必须确保参保人姓名、第二代身份证号码等准确无误,因单位报送的人员信息错误导致无法倒入市医保中心金保系统,影响参保职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由单位自行负责。原参保单位人员的基本信息,请于8月22日后在县行政服务中心医保局窗口导出数据或医保QQ群联系传送,由各参保单位将导出的参保信息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交医保局,要求填报电子文档和纸质,并加盖单位公章(表样,详见附件2、3)。
二、“社会保障卡”的收费价格
按《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核定重庆市社会保障卡工本费的通知》(渝价[2010]98号)规定:“社会保障卡工本费列入IC卡(磁卡)工本费二级项目,标准为每卡25元。”
三、缴纳材料、时间及要求
(一)每个参保人员必须提供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和一张一寸近期免冠正面标准彩色照片,无边框,背景为蓝色或红色(粘贴要求详见附件4,“选择银行”建议选填单位职工工资代发银行),由各参保单位按要求粘贴好后交我局。
(二)缴纳材料时间和地点:有用人单位的由用人单位按要求收齐资料和工本费统一上交,无用人单位的按要求自行上交,于2011年9月15日前交至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医保局窗口。
(三)要求:未按规定时间缴纳(或未缴纳)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照片和工本费影响制作社会保障卡,而导致职工患病后不能正常就医和报账的,由用人单位(无用人单位的由参保人员本人)负全责。
(四)按市上要求,破产关破企业参保职工材料由主管部门负责收集和上交。请县教委通知所属中、小学校,请县卫生局通知所属医疗卫生单位做好此项工作。其他有下属单位的主管部门也请通知所属单位做好此项工作。
(五)为了便于工作联系,我局建立QQ群,群号为(17910286;170416596)。希望各参保单位选择其中一个QQ群,加群时请注明单位名称。
咨询电话:70738588、70605896。 
特此通知。
附件:1、丰都县医疗保险参保单位情况表;
2、丰都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信息确认汇总表;
3丰都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职工基础信息维护表;
4、重庆市社会保障卡身份证照片粘贴格式。                
 
 
丰都县医疗保险局
一一年八月十七
 
 
主题词:医疗保险   职工医保   管理   通知                     
丰都县医疗保险局办公室             2011817印 
(共印3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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